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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4-03-12 13:32  浏览:

  ——2022年11月24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进行了梳理,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安排。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效
  今年以来,本市始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市场化为重点、法治化为基础、国际化为方向,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重要抓手,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强化上下联动,完善制度机制,坚持首善标准推动改革创新
  针对营商环境改革涉及领域广、改革任务重、推进难度大等情况,充分发挥营商环境专班统筹调度、参谋助手、协调推进作用,不断强化全市齐抓共促改革格局。
  1.强化统筹、注重落实,强力推动各项改革落地见效。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统筹研究、部署推进、督办落实,10位分管市领导牵头分管领域改革和协调调度,今年以来召开120余场调度会,高效解决一批改革重难点问题。人大监督有力。市人大充分发挥监督主体作用,采取执法检查、质询、代表视察等方式广泛深入开展监督,专门听取《条例》执法检查整改情况汇报,强力推进整改问题落实到位。继续开展“最后一公里”专项行动。通过市领导“四不两直”、局处长“走流程”、督查暗访、第三方调查、12345企业服务热线等多种形式,对发现问题挂账督办、限期整改,做到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反馈。强化督查促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和第三方机构组成5个专项督查组,对创新试点改革16个重点领域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高效推进任务落实落地。
  2.持续创新、提升优化,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突破。全力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坚持首善标准和率先探索,紧抓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重大机遇,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充分利用国家综合授权开展先行先试,推动落实本市115项试点改革任务,完成率达95%。完善修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和5.0版改革的立法需求,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对《条例》9个条款进行补充和修订,进一步提升本市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的协同性,为营商环境改革提供法治保障。高质量落实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针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开展广泛调研,梳理形成70项改革举措,将整改问题纳入本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和5.0版等营商环境改革一并落实,确保全部问题整改到位。压茬推出营商环境5.0版改革。坚持以数字化引领、协同化推进、场景化应用为突破,以简化社会投资审批、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智慧政务服务水平为重点,纵深推进299项改革,完成率达90%。助力企业加快恢复发展。印发《北京市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围绕涉企服务、网上办事、扩大经营等5个方面快速推出34项针对性强、兑现方便的助企纾困举措,帮助企业提振信心、加快恢复发展。提高区域协同联动水平。会同津冀两地签署首个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和政务服务、监管执法等5个领域子协议,依托全国一体化平台推出公共缴费等242个“京津冀+雄安”四地通办事项,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
  (二)便利市场准入,强化产权保护,持续打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围绕市场主体设立、发展和退出“全生命周期”,继续大力破除制约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推动市场主体更加快速成长。推行“合并办”。拓展企业开办综合窗口功能,实行营业执照与高频审批事项“一窗受理、一次申报、并联办理、一次领取”。在疫情情况下,本市前三季度仍新设市场主体20.3万户,同比增长6.7%。推行一体变更、智慧变更。深化“一照多址”改革,创新推出“一码通”服务,企业增减地址信息不再需要更换营业执照。试点开展“一证多址”改革,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符合条件的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均可享受。探索推进证照“一体变更”,推行集中统一变更,实现线上一次认证、线下一次提交、电子执照一次领取,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跑动次数。
  2.保障市场主体招标投标公开透明。成立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管办分离、服务高效、监管规范的原则,构建统一交易管理机构、统一交易平台、统一政府采购、统一智能预警的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将全流程电子化从交通扩展至房建、市政等领域,实现投标、评标、中标等环节全流程线上办理,每年可减少线下跑动次数7.5万余次,精简办事时间10万小时。建成市区统一的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实现“一个平台,一次注册,一套标准,一网办理”。持续消除隐性壁垒。持续清理取消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发布示范文本,对隐性门槛和壁垒问题敏感词汇实施“智能预警”,今年前三季度,累计发出提示信息1217次。
  3.加大对市场主体融资服务力度。优化贷款服务中心功能。集中受理首贷、续贷、确权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业务。企业贷款可“贷比三家”,截至目前,贷款服务中心现场发放贷款金额2155.9亿元,小微企业及个人经营贷贷款占比99%,首贷客户占比43.1%。在全国率先实现全部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在实现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统一登记、统一查询的基础上,又扩展到机动车、船舶、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信息统一查询,进一步提高企业办理效率、盘活动产资源。
  4.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加快构建市、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增设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经开区分中心和大兴分中心,累计提供专利预审、快速维权、商标事务等咨询16000余次。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机制。加强北京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率先建立全国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信息联合发布工作机制,累计完成技术交易成交额超2800亿元。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持续发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作用,累计为200余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应对指导,减少企业损失74亿元。
  (三)统筹发展与安全,切实管出公平、管出安全、管出活力
  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监管执法和制度建设并重,创新监管理念、机制和方式,着力实现政府监管“无事不扰、无处不在”。
  1.加快推行“6+4”一体化综合监管。综合运用风险、信用、分级分类、协同、科技、共治6项监管制度,制定“一业一册”,将政策法规转换成企业看得懂的执法规范;制定“一业一单”,统一检查内容,便于企业自查和政府部门监管;推行“一业一查”,统筹开展联合检查,实现“进一门,查多事”;推行“一业一评”,共享应用“风险+信用”评价结果开展精准监管。选取“七小”门店、教育培训、养老服务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31个场景开展试点,组织实施238次“一业一查”,有效破解“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
  2.加强重点领域全链条监管。强化新冠病毒疫苗监管。实施驻厂监督、巡查检查、GMP符合性检查、风险研判和提前介入、伴随式服务“五位一体”监督机制,全力保障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和供应,已将54.4亿剂次疫苗纳入全链条监管。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建立以承诺达标合格证为载体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常态化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调查、评估、监测和监督抽查“四位一体”监控,持续推进“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2万人次,巡查生产主体8139家次,全力保障市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3.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完善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形成市区两级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7支综合执法队。持续推行柔性执法。对疫情期间市场主体无法按时年报或暂时失联等情况,通过免予相关行政处罚、简化异常名录移出等方式,帮助市场主体快速恢复经营,截至3季度已有6243户市场主体实现信用修复。推动市场监管、文化市场、水务、人防、应急、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领域223个轻微违法事项依法免予或减轻处罚,免罚金额达9000余万元。开展跨区域综合执法。签署《京津冀市场监管执法协作框架协议》,实现183部规范性文件交叉备案,累计办结三地协助调查函185封,大幅提升协作效率。
  (四)加强司法建设,保护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将改革举措和成效以法规形式予以固化,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1.以高效司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案件审理时间、成本再压缩。大力推行网上立案,实现全部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和执行实施案件网上立案,全市法院累计网上立案89.6万件;推动“云法庭”庭审,提供足不出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今年前三季度网上开庭45.1万次,在线庭审率94.2%。累计通过小额诉讼额简易程序结案63万件,平均审理用时32天和44天,均远低于60天和90天的法定审理时限。案件执行效率和规范化程度再提高。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实现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的在线冻结和查控。建立执行案款线上发还系统,严格管控案款认领、提存、发放等重点环节,确保具备条件的执行案款在法院收到后20日内完成发放。涉外商事纠纷解决能力再提升。成立北京国际商事法庭,提供诉讼、调解、仲裁“一站式”服务,已累计受理涉外案件519件,涉诉金额超58亿元。
  2.大力推进办理破产制度创新。创新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制定《北京市破产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成为专门针对破产制度改革的系统性、综合性、创新性实施方案。出台《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的若干措施》,全面提升管理人履职保障水平。提高企业破产重整效率。率先开通破产信息“线上+线下”集成查询服务,实现多项破产信息一站式查询,用时不超过5个工作日,节省查询时间40个工作日。
  (五)注重效率与规范,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不断优化办理流程,着力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1.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持续推进政务服务集中办、就近办、网上办。全市9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一窗”综合办理,98.8%的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推出3批共153项京津冀“同事同标”事项。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将多个部门相关联的“单项事”整合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大幅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市区两级首批推出37项“一件事”应用场景。强化电子证照共享应用。累计完成573类、1.2亿条电子证照数据汇聚,办理业务时累计调用电子证照2865余万次。打造政策公布统一窗口。在首都之窗开设政策专栏,同时建立惠企政策兑现专题,发布324项惠企条款,其中“免申即享”政策36项。
  2.不断提高投资审批效率。加强工程项目分级分类审批。按照无风险项目“非禁免批”,低风险项目“简化审批”,一般风险项目“告知承诺”,高风险项目“严格审批”的4类方式持续推进相应改革,推动项目早落地、早投产。大幅精简审批评估环节,深化“用地清单制”改革,将11项评估评价事项调整到土地出让前开展,避免企业拿地后重复开展,可为企业节省52个工作日和63万元/公顷的办理成本。大力推行承诺制,全市范围推广“区域评估+标准地+承诺制+政府综合服务”改革模式,目前已开展23个项目,最快拿地后2天即可获得审批手续。
  3.不断提高不动产和纳税服务便利化水平。提高不动产办理效率。率先推出购房资格“绿码”服务,近10万购房家庭实现在线申请购房资格审核、即时出具核验结果。扩大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业务范围,实现个人间存量房赠与等16类高频业务“不见面”办理。提升税务便利化水平。率先实行“十七税合一”综合申报,实现电子税务局主要涉税事项全覆盖,网上申报率达99.6%。推广智能退税服务,实现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零填报”;推行企业所得税“报退合一”,纳税人一键办理退税。
  (六)坚持国际化,不断提升对外资外贸的吸引力
  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畅通国际国内双循环,有力促进开放型经济稳中提质。
  1.全力提升国际投资吸引力。不断优服务,持续提升“首都之窗”国际版服务水平,优化“投资在北京”版块内容,整合外资企业高频事项办事入口和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指引,“一站式”发布政策信息。推动投资、工作、生活等更多涉外审批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实行短期签证办理等50余项涉外高频事项网上预约办理,推出外资企业开办、来京入职、团体游、驾驶、税务申报等22项“一件事”主题服务,更好服务企业“引进来”“走出去”。大力引人才,建立国际执业证书认可清单制度和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加大外籍高端人才引进力度。搭建国内首个境外职业资格查验平台,紧扣企业需求,聚焦金融、教育、科技、医疗等17个重点领域,对110项境外职业资格证书的真实性提供免费在线查验服务,查询人可凭查验结果减免相关认证材料,作为在本市办理工作许可、工作居住证、人才引进等业务的依据。
  2.着力提高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通关流程,大力推进“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智能化通关”,配套容错机制和企业协调员制度,为企业提供多元化通关模式选择。京津两地创新开展进口“提前申报+船边直提”,出口“提前申报+抵港直装”模式,让北京企业在天津港进出口货物实现“即提即离、即装即走”,其中出口集港预期由5天压缩至1-2天,进口提箱用时由1-2天压缩至最短1.5小时。压减通关时间,配套实施报关单优先审核、汇总征税、多元化税收担保等政策措施,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进一步压减至28.9小时、0.7小时,2018年以来,北京企业从天津港进出口成本降低54.4%。规范通关服务,针对进港、出港、中转等场景,首都国际机场正式发布8个类别60余项货运服务质量标准,目前已开始试行。开展空港口岸服务企业收费专项检查,截至目前,90%以上企业已在线上线下同步公示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再无收费。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还存在不足。一是改革的系统性还不够高。部分政策标准不一致,有的新旧政策衔接缺少明确规范,导致衔接不够顺畅。二是改革的整体性还需提升。部分政策精准度不够,无法有效解决面临的问题;有的配套政策保障不足,部分改革无法完全落实到位;政策后续监管有弱项,不利于发现新问题。三是改革的协同性还有待增强。部分政策市区理解不一致,市区配合程度不够高;部分政策培训指导不到位,信息共享不足,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不顺畅,协同体系有待完善。
  (二)企业获得感有待进一步提升。前期营商环境改革主要聚焦在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等制度性改革,北京在这方面处于全国领先位置,企业也得到很大实惠。但在服务理念、服务能力上还存在不足,与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还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在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上还需要加强,有企业反映,相较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政府部门服务意识突出,无论企业大小均主动上门送服务、送政策,还有较大差距,相关部门熟练掌握政策的能力和专业程度也与南方差距较大,导致企业整体感受不如南方城市。
  (三)“存量改革”存在边际效应递减的情况。经过5年创新改革,本市出台了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实现了从跟跑到领跑的转变,但部分领域改革覆盖面窄,改革空间有限,与国际先进理念和实践有差距。如压减用时等便利度改革边际收益接近“天花板”、生产经营环节行政审批事项优化空间明显缩小、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等需争取国家支持调整法规适用。部分改革覆盖面有待拓展,改革有待深化。“6+4”一体化综合监管制度还存在一业一册、一业一单推进速度慢、试点场景少、改革覆盖面窄等问题。
  (四)《条例》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的情况。部分领域仍需出台实施细则和细化标准,保障改革切实落地实施。比如在“中小企业融资”“应用场景建设”“监管执法”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今年我们出台了大量助企纾困政策,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得到了部分缓解,但仍未真正破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仍困扰中小企业发展。在当前企业经营压力较大的背景下,推动企业参与到更多城市发展与建设的应用场景中非常重要,虽然我们年年出台一批应用场景的开放领域,但与企业的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企业参与的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监管方面,我们建立了综合监管执法机制,但是部分领域依然存在执法频次多、检查随意性大的问题,一些新业态的出现也对监管的尺度、监管的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本市将坚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深化改革的各项要求,坚持首善标准和率先改革,以助力“五子”联动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为重点,与稳定经济、助企纾困紧密结合,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和活力释放,率先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成为推动首都经济行稳致远、充满活力的重要保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与“两区”建设相结合,对标国际规则,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对标国际高水平规则,研究提出对外开放改革举措,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促进“两区”建设,全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高地。一是围绕“两区”建设深化改革。围绕自贸试验区等开放前沿区域,对接RCEP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重点在国际投资贸易、国际仲裁调解等领域推动更高能级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创新。从优化投资环境、加强投资服务、提升国际贸易水平等方面入手,稳步扩大规则、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为“两区”2.0版政策提供支持。二是谋划制定新一轮改革政策。以率先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建立完善对标国际先进新一轮改革任务;按照国办部署要求,滚动推出第二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举措;进一步对标国际领先、从企业端和基层治理者角度“反观”营商环境改革,调研整理分析营商环境改革中新情况、新问题,打造中长期政策储备库。三是提升政策创新的国际化水平。梳理吸纳国际社会认可度高、权威性强的政策法规建议、标准指南、优秀案例等研究成果,充分借鉴竞争影响评估、OECD消费者政策工具包等政策,提升各部门改革政策的针对性、创新性和国际化水平。
  (二)与稳经济相结合,深化新一轮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是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具体要求。北京作为首善之区,将加大力度,全面落实。一是更加注重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依法保障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以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为抓手,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着力厘清市场主体财产权利边界,用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权益,减少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稳定市场主体预期。二是更加注重市场准入的公平与效率。深化准入、准营、退出全链条改革,全面清理限制市场主体跨区域经营和迁移的不合理限制,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探索将工程建设、市政基础设施、资格认定等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由自贸试验区推广至全市范围。大力推行市场主体“准入即准营”,系统整合证照联办、一业一证、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等改革,进一步扩大改革覆盖面,推动更多类型市场主体在办理准入准营审批时“一次申请、全部办结”。三是更加注重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改革力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健全重点领域的行业审查机制;统一审查标准,健全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健全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机制。四是不断夯实诚实守信的价值导向。加强信用监管联合审查、联合监管,规范健全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使诚实守信成为市场运行的价值导向和各类主体的自觉追求。以“风险+信用”为基础,持续深化“6+4”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特别是在企业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行业领域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五是围绕重点产业大力度完善改革,增强竞争优势。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产业发展要求,在办理证照、资质许可、人才引进、项目落地、竣工验收、成果转化、履约监管等方面不断完善利于其发展的各项营商环境政策,加快推动资源要素加快聚集,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对于研发费加计扣除、留抵退税、政策性资金奖补等全面实行主动精准推送、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持续增强本市重点产业全链竞争优势。
  (三)坚持问题导向,抓好企业服务,持续提升企业获得感
  聚焦企业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以“服务包”为抓手,以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改革为切入点,以区域营商环境一体化为突破,积极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升企业获得感。一是进一步发挥企业“服务包”重大作用,精准高效服务企业。围绕“五子”落地,持续开展市领导联系走访企业工作,狠抓服务承诺兑现,切实解决企业发展难题,促进重大项目落地和经济贡献。对共性问题加强研究,形成普惠性政策,不断增强企业发展信心,稳定经济发展基本盘。二是从企业视角出发,进一步加大重点环节改革力度。深化“集成办”,加快落实政务服务集成办事场景建设实施方案,确保在年底前实现企业开办、新生儿出生、义务教育入学等37个高频事项“一件事”集成服务全部落地,同时研究筹划更多集成场景。深化一体监管,加强监管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以管促放、寓管于服,深入实施一体化综合监管,推行轻微免罚等柔性执法,指导企业规范发展。深化数据打通,加快数字政务建设,推进数字政务、数字监管、数字营商等综合平台建设,切实打通数据壁垒,推进政务智能化改革。三是推动区域一体化营商环境改革,全面提升三地企业群众获得感。加快落实京津冀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框架协议,协力推动市场准入、监管执法、贸易物流、产权保护等方面跨区域合作,促进人力、技术、资本、数据等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一体推进区域营商环境优化,为建设现代化首都都市圈和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支撑。
  (四)狠抓落实、以点带面,进一步夯实改革成效
  以世行评价为牵引,以评估、督查为抓手,在破解堵点上发力,强化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拓展创新试点等改革任务适用范围。一是扎实开展世行评价、国家评价和区级评价。提前做好世行评价迎评体检,组织各部门提前对照世行方法学逐一查找短板弱项,提前量化打分,做到心中有数。结合国家评价工作安排,从改善我国营商环境角度对国家评价提出意见建议并积极争取发挥主导作用。科学开展、持续完善区级评价,动态完善评价体系和方式方法,推进营商环境改革与全市经济调度、“服务包”工作相融合。二是着力破除改革堵点难点。结合政策评估和企业群众诉求,围绕解决商事制度改革系统性不强、监管执法不规范、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水平不高等裉节问题,建立年度营商环境改革“关键小事”任务台账,按月调度、按时收账。三是从基层治理角度优化改革。针对基层一线人员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在执法事项下放、政策标准统一、新旧政策衔接、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配套政策、加强落地督导等方面加大改革推进力度,着力解决权力下放不到位不规范、政策“打架”“一刀切”、监管措施不完善、改革缺少操作细则等突出问题。四是聚焦政策“回头看”。进一步开展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查评估,明确当前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深入分析,从体制机制层面研究提出长效解决措施。组织实施“十四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中期评估,把解决问题作为规划评估的重要导向,研究对策建议,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关切的突出问题。五是进一步拓展创新试点改革适用范围。组织各部门开展“政策推广行动”,深入分析评估已出台的1034项改革举措,将投资项目承诺制、标准地、以图查房等部分区域试点改革拓展至全市,将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等适用内资企业改革拓展至外资,让更多企业受益。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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